《汽車駕駛自動化分級》包括了對駕駛自動化的定義、駕駛自動化分級原則、駕駛自動化等級劃分要素、駕駛自動化各等級定義、駕駛自動化等級劃分流程及判定方法、駕駛自動化各等級技術要求等。

工信部公示《汽車駕駛自動化分級》國標 明年1月起實施

3月9日,工信部發布《汽車駕駛自動化分級》推薦性國家標準報批公示,公示截止到2020年4月9日,這項標準將于明年1月1日正式實施。

駕駛自動化技術是國際公認的未來發展方向和關注焦點之一,可以提供更安全、更節能、更環保、更舒適的出行方式和綜合解決方案,是城市智能交通系統的重要環節,是構建綠色汽車社會的核心要素,其意義不僅在于汽車產品與技術的升級,更有可能帶來汽車及相關產業全業態和價值鏈體系的重塑。中、美、歐、日等都將駕駛自動化技術作為交通領域的重點發展方向,并從國家層面進行戰略布局。國家政策、行業發展也亟需形成統一的規范性分級,促進行業發展。

《汽車駕駛自動化分級》是我國智能網聯汽車標準體系的基礎類標準之一,將為我國后續自動駕駛相關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的出臺提供支撐。其中包括了對駕駛自動化的定義、駕駛自動化分級原則、駕駛自動化等級劃分要素、駕駛自動化各等級定義、駕駛自動化等級劃分流程及判定方法、駕駛自動化各等級技術要求等。

汽車駕駛自動化功能將劃分為0-5共6個等級:其中最高級別的自動駕駛為完全自動駕駛,也就是駕駛自動化系統在任何可行駛條件下持續地執行全部動態駕駛任務和執行動態駕駛任務接管。具體如下:

0級駕駛自動化(應急輔助)

駕駛自動化系統不能持續執行動態駕駛任務中的車輛橫向或縱向運動控制,但具備持續執行動態駕駛任務中的部分目標和事件探測與響應的能力。

1級駕駛自動化(部分駕駛輔助)

駕駛自動化系統在其設計運行條件內持續地執行動態駕駛任務中的車輛橫向或縱向運動控制,且具備與所執行的車輛橫向或縱向運動控制相適應的部分目標和事件探測與響應的能力。

2級駕駛自動化(組合駕駛輔助)

駕駛自動化系統在其設計運行條件內持續地執行動態駕駛任務中的車輛橫向和縱向運動控制,且具備與所執行的車輛橫向和縱向運動控制相適應的部分目標和事件探測與響應的能力。

3級駕駛自動化(有條件自動駕駛)

駕駛自動化系統在其設計運行條件內持續地執行全部動態駕駛任務。

4級駕駛自動化(高度自動駕駛)

駕駛自動化系統在其設計運行條件內持續地執行全部動態駕駛任務和執行動態駕駛任務接管。

5級駕駛自動化(完全自動駕駛)

駕駛自動化系統在任何可行駛條件下持續地執行全部動態駕駛任務和執行動態駕駛任務接管。

附件1:《汽車駕駛自動化分級》主要內容等一覽表

附件3:推薦性國家標準反饋意見表

附件2:標準報批稿及編制說明

[責任編輯:張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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