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乘用車市場信息聯席會秘書長崔東樹看來,汽車行業產業鏈相對較長,對很多零部件的要求也較高,在產品技術快速提升時,很多問題也在逐步解決中。“汽車行業對新技術的應用要持更加嚴謹的態度,需要經過更加深度的驗證后,才能使用到車上,不能拿消費者當‘小白鼠’測試,這樣才能減少投訴。

投訴量猛增 新能源汽車質量監管要跟上

3月15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質量發展局發布關于2020年全國汽車和消費品召回情況的通告。數據顯示,市場監管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收到消費者提供的汽車產品缺陷線索37377條,涉及發動機總成(占28.5%)、車身(占19.5%)、傳動系(占19.4%)、電氣設備(占14.1%)等。其中,新能源汽車缺陷線索報告1173例,反映動力電池、電機、電控系統問題占缺陷線索的49.4%。

在汽車召回方面,2020年,我國共實施汽車召回199次,涉及車輛678.2萬輛,召回次數比上年減少10.8%,召回數量增加3.9%。其中,新能源汽車召回45次,涉及車輛35.7萬輛,占全年召回總數量的5.3%。

投訴量大幅增長

近年來,新能源汽車市場發展迅猛的同時,其安全問題也日漸增多。2020年特斯拉的全國“失控門”及造車新勢力的連續召回,都引發廣泛關注。據不完全統計,去年至今,國內因特斯拉車輛失控而導致的交通事故累計達10余起,僅在今年1月被爆出的事故就有4起,幾乎都是因突然加速、剎車失靈或轉向失靈等問題引發。2020年,特斯拉共召回4次,涉及5.25萬輛汽車;去年11月,理想因斷軸問題召回10469輛理想ONE;今年1月,小鵬因逆變器相關問題召回13399輛小鵬G3。

中國消費者協會表示,2020年新能源汽車投訴主要問題有:續航里程“打折”,特別是氣溫較低時,電池電量下降太快,充電速度與宣傳不符;電池質量問題突出,電池故障、充電故障較常見;變速箱異響、頓挫及動力消失等問題較多,車輛“自燃”概率雖然較低,但安全性令人擔憂;售后服務水平不高,充電故障等問題多次維修仍不能徹底解決。

記者查閱某汽車投訴網站,數據顯示,2020年國內純電動汽車總投訴量為1837宗,比2019年增加434宗,同比增長30.9%,其中,至少發生過一次車主投訴的純電動車型有153款,較2019年增加42款。

此外,根據該網站數據,純電動汽車購車在1-3年內發生故障的車型投訴量最高,達614宗,相比2019年增加183宗;購車3年以上的投訴漲幅同樣明顯,2020年接到相關投訴302宗,比2019年增長78.6%。從純電動汽車出現問題的時間段和車輛行駛里程統計中可以發現,早期上市的老款純電動汽車質量問題依然嚴峻,投訴量較高。從具體車型看,遭到投訴最多的是眾泰E200,共158條投訴,問題涉及動力電池故障、充電故障等。

涉事方鮮有主動擔責

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底,我國新能源汽車保有量達492萬輛,比上年增長 29.2%,并呈高速增長趨勢。同時,新能源汽車規模擴大也使得更多問題開始顯現。

記者梳理發現,很多涉事車企對消費者反映的問題或“甩鍋”或呈回避態度。如對于去年理想ONE的斷軸事件,起初理想宣布對存在隱患的理想ONE進行“硬件優化升級”,隨后在公眾壓力下,才承認理想ONE底盤懸掛下擺臂存在設計缺陷并宣布召回;在理想ONE發生嚴重碰撞,車身A柱斷裂、半邊變形、擋風玻璃破碎,但安全氣囊仍未彈出后,理想回應稱“撞的地方不是要點”等;特斯拉對于其車型的質量問題的回應通常是駕駛員自身的操作失誤,并非汽車質量問題。此外,在今年1月的特斯拉新車斷電事件中,特斯拉還曾“甩鍋”國家電網。

中國消費者協會的案例顯示,一位車主于2018年底購買了一輛新能源汽車,在“三包”期內,使用過程中發現車輛經常半路熄火且無法充電,隨后多次向商家反映未果。后經當地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調解,商家檢查后確認,車輛熄火原因為電機與電機控制器之間連接的插件松動導致自動熄火保護啟動。直至2020年初,經營者同意以車輛回購的方式將該車退回,由車主承擔10000元車輛減值費用,才得以解決。

業內人士表示,新能源汽車召回往往成本較高,同時還伴隨著產業鏈較長、責任方難以明確等問題。在乘用車市場信息聯席會秘書長崔東樹看來,汽車行業產業鏈相對較長,對很多零部件的要求也較高,在產品技術快速提升時,很多問題也在逐步解決中。“汽車行業對新技術的應用要持更加嚴謹的態度,需要經過更加深度的驗證后,才能使用到車上,不能拿消費者當‘小白鼠’測試,這樣才能減少投訴。”

需加強對相關投訴的重視

針對不同類型的新能源汽車投訴,中國消費者協會表示,新能源汽車廠家要加強宣傳和營銷管理,如實告知消費者車輛實際續航里程、充電速度及影響因素等信息,避免后期產生糾紛。建議有關部門加強引導、規范新能源車行業發展,推動電池技術、配套設施不斷完善,定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更好地保障消費者權益。

記者了解到,目前我國執行的汽車召回管理方法中沒有針對新能源汽車的詳細規定,而在2019年發布的《進一步加強新能源汽車產品召回管理的通知》中,也只是要求零部件生產者獲知新能源汽車某些部件存在安全隱患的,要向市場監管總局報告并通報整車生產者,同時配合召回、停止生產銷售相關產品。

“汽車行業應給予投訴較高的情況足夠的重視,每次投訴實際上都是企業改進的機會,尤其對于很多新產品,在設計過程中不斷完善,也需要針對消費者提出的問題進行改進,對消費者的投訴給予合理認真的總結歸納與快速反饋,從而更好地利用投訴反映的信息,增強自己的市場競爭力。”崔東樹表示。

近日,工信部表示,將根據市場特別是用戶體驗,進一步提高標準,組織整車和動力電池企業、行業機構、高校院所開展技術攻關,加強新能源汽車質量監管。此外,市場監管總局也表示,將嚴格新能源汽車事故主動報告制度,加大缺陷調查力度,開展新能源汽車運行安全風險預測與防控關鍵技術研究。新能源汽車質量監管正不斷加強。

[責任編輯:張倩]

免責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電池網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網證實,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涉及資本市場或上市公司內容也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電池網)”的作品,凡屬媒體采訪本網或本網協調的專家、企業家等資源的稿件,轉載目的在于傳遞行業更多的信息或觀點,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一周內進行,以便我們及時處理、刪除。電話:400-6197-660-2?郵箱:[email protected]

電池網微信
新能源汽車
電動汽車
充電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