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化學儲能電站(系統)并網調度協議(示范文本)》是對電化學儲能電站(系統)并入電網時雙方調度和運行行為的約定,適用于向公用電網充/放電的電化學儲能電站(系統)項目與電網之間簽訂并網調度協議。

近日,國家能源局公開征求對《并網調度協議(示范文本)(征求意見稿)》《新能源場站并網調度協議(示范文本)(征求意見稿)》《電化學儲能電站并網調度協議(示范文本)(征求意見稿)》《購售電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見稿)》意見。
其中,《電化學儲能電站(系統)并網調度協議(示范文本)》是對電化學儲能電站(系統)并入電網時雙方調度和運行行為的約定,適用于向公用電網充/放電的電化學儲能電站(系統)項目與電網之間簽訂并網調度協議。其他形式的充/放電設施(系統),如壓縮空氣、飛輪儲能、電動汽車充/換電站、智慧能源系統、微型電網等,也可以參照或雙方協商簡化條款使用。簽訂并網調度協議的主要目的是保障電力系統安全、優質、經濟運行,維護電網經營企業和電化學儲能電站的合法權益,保證電力交易合同的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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